加入收藏
微博关注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最新动态 社会聚焦 大状说法 业务范围 成功案例 公益维权 媒体报道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021-63588005
13774354747
718140016
yanglawyer123@126.com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13楼(近常德路、胶州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母亲冒用女儿身份证购买机票被罚500元
来源:网络  点击:1766  时间:2013-02-15 14:42:29
分享到:

 2013年02月09日 10: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晟通讯员郑晓媛) 为了能够及时买上票,李女士冒用女儿身份证购买机票,在过安检时却被民警发现。记者昨天从机场警方获悉,李女士被处以行政罚款,警方提示居民在购买机票办理登机时切莫冒用身份证。

   春节将至,在辽宁打工的李女士与老公两人坐火车辗转来到北京,准备转乘飞机返回昆明老家过年。在辽宁购买机票时,李女士才得知自己的一代身份证已经停用,而二代身份证只能返回昆明老家后办理。回家心切,李女士想到女儿的二代身份证恰好在自己手中,于是用女儿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北京回昆明的机票,准备使用女儿的身份证乘机。

  前天上午,李女士与老公来到首都机场,办理登机牌、托运行李,一切都非常顺利。但是在通过安检时,李女士被安检员工拦了下来,虽然长相稍有相似,但是李女士的年龄明显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民警立即将该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确认李女士系冒用女儿身份证过安检。由于李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东航站区派出所依法对其处500元处罚。随后民警协助其办理了临时乘机证明,并帮助其改签了航班,将她送上返乡的旅程。

  机场警方特别提示,居民切莫冒用身份证买票及办理登机,以免给自己的行程带来麻烦。

 
友情链接: 大状说法网 | 广州律师 | 上海律师 | 中国轨道交通网 | 汇法网 | 太原律师 | 无锡律师 | 惟正法律网 | 东方法眼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 杨状律师网 | 深圳电器维修 | 链接申请
版权所有:杨状律师 盗版必究 CopyRight © 2012 沪ICP备12024935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13楼(近常德路、胶州路) 办公电话:021-63588005,13774354747 E-mail:yanglawyer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