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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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状律师代理的向检察院申诉案件获抗诉支持! |
杨状律师代理的杜某某与上海PZH厂劳动报酬(涉及200余万元)纠纷一案,在该案一审二审结果已定的情况下,杜某某找到杨状律师所在的律所,并委托律所处理,由杨状律师承办。后杨状律师代表委托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提出申诉,近日收到检察院决定抗诉的通知。 |
杨状律师代理的史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援助案获胜诉裁决 |
本案是杨状律师今年援助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经过闵行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审理,近日作出支持我方的裁决。 案情简介: 史某称:自己于2011年12月7日至识别公司工作,2012年1月5日,史某生病至医院检查,2012年2月7日公司得知史某病重后将其辞退。鉴于此,史某诉至仲裁委,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医疗期工资。 公司辩称:史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未提供健康证明文件及工作不符合要求,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史某要求。 劳动仲裁委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首先,双方劳动合同中已对录用条件加以明确; 其次,公司考核方面中的内容与考核说明中的指标不完全相符,且考核期限有出入。根据试用考核说明的转正条件,公… |
公司不承认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
核心焦点:送货员送货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用人单位却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怎么办? 近日,杨状律师成功代理了一宗看似荒谬,但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案件。 本案中,死者徐某某生前在上海YB医疗器械公司担任送货员的工作,2012年4月26日不幸发生了,徐某某在送货途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悲剧已经发生,然而用人单位上海YB公司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以死者生前从事的工作“送货时间不固定,报酬支付不固定,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送货所需交通工具为死者生前自己准备的”为由,不承认与死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虽然本案中,死者徐某某生前没有与用人单位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送货员这一特殊岗位也决定了其工作时间的不固定性,他们也… |
杨状律师:经营活动中对方公司不履行合约怎么办? |
案情简介:甲乙公司于2011年6月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分两次支付加工费,每次付款一半,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须按一定比例交付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交货期20天,乙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合同终止。乙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如约支付了一半的价款。但直到2012年9月,乙方还是没有如期交货。 后在杨状律师代表甲方向对方发送律师函后,对方在害怕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综合甲公司的损失情况,双方达成新的合意,并签署了合同。但合同签署后,对方再次违约,仅履行了部分内容,鉴于此,甲公司不得已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对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在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最终… |
杨状律师:转租陷阱,你得小心! |
兰州拉面爽口好吃,可谓众人皆知,不过开起店面来,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今年5月份,张某为了开一家兰州拉面店,与二房东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高某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张某。满心欢喜的张某支付数月的房租后还一并买下了店内的原有设施,并进行了一番装修。谁知装修还未完工,大房东便找上门了,声称二房东高某没有转租权,高某将房屋转租给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他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于是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如若不搬将停水停电。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时高某已不见人影。无奈之下,张某找到了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大状说法网负责人杨状律师,寻求帮助。在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后,杨律师先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告知高某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随后将本案诉至了宝山法院,要求退回租金、赔偿装修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经过法院审理,本案… |
被冒名做股东成立公司惹官司,杨状律师团队帮解困! |
姚女士原是甲公司的业务骨干,甲公司后于2007年申请注销,姚女士也早已换了别家公司,然而时隔多年,姚女士却突然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卷入一场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务纠纷。 姚女士拿着法院寄来的诉状及证据材料找到杨状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原来,甲公司股东任某在2009年以个人名义向乙公司的大股东胡某借款人民币数百万元,胡某通过乙公司银行账户向仍未注销的甲公司银行账户转账,向任某支付该笔借款,时隔几年,乙公司在进行破产清算时破产管理人发现了该笔应收账款,便将甲公司的两个股东——任某和姚女士诉至法庭。姚女士疑惑不解,自己何时竟成了甲公司的股东?原来,姚女士在甲公司工作期间,竟被任某在工商局登记为股东之一,工商档案中的一系列材料也是在未经过姚女士同意的情况下由别人代签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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